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代码:601628;香港联合交易所代码:2628;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lfc)今天宣布本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止6个月期间(“本报告期”)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合并业绩。
财务摘要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17,692.34亿元,较2011年底增长11.7%;内含价值为人民币3,343.26亿元,较2011年底增长14.2%;截至2012年6月30日前6个月的新业务价值为人民币124.94亿元,同比增长2.5%。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人民币16,616.46亿元,较2011年底增长11.2%。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净投资收益率为4.48%,总投资收益率为2.83%,包含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在内的总投资收益率为2.98%。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52.60亿元,同比下降2.9%;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6.35亿元,同比下降25.7%。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赚保费为人民币1,847.39亿元,较2011年同期下降5.2%;2012年上半年本公司市场份额约为32.4%,继续占据寿险市场主导地位。 ?本公司不就本报告期进行利润分配。 |
2012 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而寿险行业与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密切相关,延续了去年的调整态势,业务发展明显放缓。面对严峻挑战,本公司全体员工戮力同心、迎难而上,牢牢把握“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奋力拓展”的总基调,紧紧围绕公司“十二五”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通过产品创新、信息技术应用带动业务发展,市场领先地位保持稳固,业务品质及结构持续优化。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总资产达人民币17,692.34亿元,较2011年底增长11.7%;内含价值为人民币3,343.26亿元,较2011年底增长14.2%;截至2012 年6月30日前6个月的新业务价值为人民币124.94 亿元,同比增长2.5%。2012 年上半年本公司市场份额约为32.4%,继续占据寿险市场主导地位。同时,受诸多内外部因素的共同影响,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252.60亿元,同比下降2.9%;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6.35亿元,同比下降25.7%;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为人民币0.34元,同比下降25.7%。本公司根据偿付能力管理目标及长期资本规划,适时发行人民币280 亿元次级定期债务,截至2012年6月30日,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0.56%。
2012年上半年经营情况综述
2012 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明显放缓,寿险业务发展面临严峻挑战。本公司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奋力拓展,认真研判寿险市场走势,努力克服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本公司继续保持了寿险市场领先地位,2012 年上半年市场份额约为32.4%;业务结构不断向好,质量有所改善,确保了本公司新业务价值稳定增长。截至2012 年6 月30 日前6 个月的新业务价值为人民币124.94 亿元,同比增长2.5%。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内含价值为人民币3,343.26 亿元,较2011 年底增长14.2%。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保费比重由2011 年同期的31.11%提升至37.43%。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较2011 年同期增长4.3%,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由2011 年同期的30.85%提升至37.57%。意外险保费占短期险保费比重由2011 年同期的57.53%提升至60.59%。得益于本公司持续多年的期交发展策略,本报告期续期保费快速增长,续期拉动效应明显,续期保费较2011 年同期增长22.8%,续期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重由2011 年同期的43.17%提升至55.88%。受宏观经济环境、银行保险监管政策的影响,以及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冲击,银保渠道首年保费大幅降低;同时因本公司加大中长期业务及传统保障型业务的发展力度,个险渠道首年保费虽有所下降,但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受以上因素的共同影响,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已赚保费为人民币1,847.39 亿元,较2011 年同期下降5.2%;首年保费较2011 年同期下降28.8%,首年期交保费较2011 年同期下降14.3%。截至2012 年6 月30日,有效保单数量较2011年底增长3.6%;保单持续率(14个月及26个月)分别达92.50%和87.00%;退保率为1.38%,较2011 年同期降低了0.09 个百分点。
本公司在个险渠道积极加强产品转型力度,通过产品创新撬动市场,2012 年5 月推出了康宁终身2012 版重大疾病保险。新康宁产品带动了传统保障型业务发展提速,业务结构显著优化;持续贯彻“有效扩张”的队伍发展策略,巩固和扩大销售队伍基本制度转换升级成果,坚定基层发展信心,激发一线销售队伍的发展意愿,加强对基层销售管理队伍的有效激励,保险营销员总数较去年同期稳定增长,销售队伍质态持续改善;强化技术和运营支持,持续加大国寿e 家的推广和完善工作,有力推动了销售手段提升和销售方式改进。截至本报告期末,保险营销员共计68.2 万人。
团险渠道核心业务进展良好,经营效益明显提升,短期险保费收入实现稳定增长,意外险保费收入占比进一步提高。同时,努力把握政策机遇,积极与监管部门及地方政府沟通,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积极筹备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销售人员共计1.4 万人。
本公司积极应对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及各类理财产品的冲击,在银保渠道加强产品创新,密切巩固渠道合作关系,紧紧围绕队伍建设和网点经营两条主线,加快推进渠道转型发展。截至本报告期末,银行保险渠道销售代理网点9.6 万个,销售人员共计4.4 万人。
本公司积极探索新渠道建设。在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电话销售渠道的经营区域;不断丰富网上销售渠道的产品,扩充支付手段。
本公司积极应对资本市场的复杂变化,根据资产配置状况和负债特征,抢抓基准利率降低前配置机会,定期存款比例由2011 年底的34.84%提升至37.66%,垫高组合收益率;把握债券市场波段机会,调整债券结构,提高信用债券配置比例,优化债券组合;应对权益市场持续低迷影响,适时把握市场震荡机会,股权型投资比例由2011 年底的12.17%降低至10.01%,降低权益类组合风险敞口。加大另类投资拓展力度,新增股权基金投资项目1 项,承诺投资金额20 亿元;新增基础设施债权计划项目6个,合同总金额45.1 亿元,平均预期收益率较高。上述另类投资在有效匹配负债的同时,推动了投资组合的多样化,将为本公司创造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彰显本公司在新品种方面的投资实力。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人民币16,616.46 亿元,较2011 年底增长11.2%。本报告期内,息类收入大幅增长,净投资收益率为4.48%;但受资本市场持续低迷因素影响,权益类资产减值大幅增加,本公司总投资收益率为2.83%,包含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在内的总投资收益率为2.98%。
展望
下半年,寿险业仍将面临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经济趋稳的基础还不牢固,理财产品的冲击和银行保险监管政策的影响仍将持续。但随着放宽资金运用限制、推动新农合经办和小额保险业务发展、减轻险企负担等新政策的陆续出台,行业发展正孕育着一些积极变化。本公司将继续坚持“攻坚克难、稳中求进、奋力拓展”的总基调,坚持规模效益并重的业务策略,确保市场主导地位不动摇。以产品创新引领发展,实施产品差异化策略,培育品牌产品,大力发展保障型产品,兼顾规模与价值;以信息技术支撑发展,切实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推动公司经营水平的全面提升;以资金运用推动发展,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把握政策机遇,积极拓宽资金运用渠道,稳定和提高投资收益率;抢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政策机遇,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增强风险管控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2003年6月30日在中国北京注册成立,并于2003年12月17日、18日及2007年1月9日分别在纽约、香港和上海三地上市的人寿保险公司。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4,705,000元。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中国最广泛的分销网络。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与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应商。截至2012年6月30日,本公司拥有约1.44亿份有效的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同时亦提供个人、团体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保单和服务。
前瞻性声明
本公布所载若干声明或会被视为“前瞻性声明”(定义见经修订的1933年《美国证券法》第27a条和1934 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第21e条)。该等前瞻性声明涉及已知或未知的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其它因素,而有关风险及因素或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表现、财政状况或经营业绩与该等前瞻性声明所意味的任何未来表现、财政状况或经营业绩有重大差异。关于该等风险、不确定因素及其它因素的进一步资料已包含在本公司以20-f表格于2012年4月26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美国证交会”)呈交的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年度报告中以及本公司向美国证交会呈交备案的其他资料中。对该等前瞻性声明不应过分依赖。除非另有申明,本公布提供的所有信息均截至于发布之日,本公司不承担更新该等资讯之责任, 除非适用法律做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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